为有效地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准确把握“树木”与“树林”关系,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柞水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高效性和准确性,精准践行“四种形态”,确保实现问题线索处置“零积压”。
抓关键,规范管理问题线索。该县制定了《柞水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对问题线索精准把脉,确保问题线索管控到位、处置精准,把牢监督执纪第一关。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定期召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承办室及信访(案管)室负责人,面对面督促,点对点落实,重点对2018年以来委机关受理的所有问题线索开展了“清零”排查工作,对重点疑难问题线索“会诊把脉”,听取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确保每一件问题线索严查快结,处置到位。
抓协作,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建立“大协作”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柞水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在全县开展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有效拓宽了问题线索来源,形成了反腐败工作合力。同时坚持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或需要职务回避情况,实行统一安排、统一调度、协同或集中办案,有效整合了办案资源,做到了领导重视、支持和保障“三到位”。
抓分类,精准践行“四种形态”。该县把扎实开展“五个专项”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专项工作作为执纪监督重点,坚持“大案彻底查、小案不放过”,强化办案效果。截止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15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1.2%。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四种形态32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210人,第二种形态108人,第三种形态5人,第四种形态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