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行、县农发行等6个归口监督单位2020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以“柞水县落实主体责任督办考评系统”为依托,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开展检查。线上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查看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按照主体责任清单及时序表,在系统中及时上传佐证资料,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个性清单并上传落实佐证资料,对督办考评系统熟练认知程度,是否存在干部代替履行责任等方面的情况。线下通过查阅资料,主要查阅落实主体责任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印证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上报系统资料一致。对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排名和半年评分。通过“线上+线下”,双线发力、双管齐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开展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还对各归口监督单位开展的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山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通过查看相关档案资料,了解各归口监督单位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后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按照县委《实施方案》确定的以案促改六项具体工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抓好“四个专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推进落实,全力做好四项工作,以严紧实硬的工作作风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二要履行好职责,推动专项整治落细落实。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全面排查,立即纠正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作风问题,又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建立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