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检察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推动全院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龙群同志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文。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斌回顾总结了2019年以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同时也对标《规定》,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王斌检察长强调,要不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夯实“两个责任”,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把党内问责与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结合起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要坚持执纪检查常态化,对错误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对违法违纪问题要敢于“亮剑”。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敢抓敢管,常抓常管,真抓真管,真管真严,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引导,杜绝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全体党员干警要深刻认识到“严是爱、宽是害”,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自觉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对单位负责,对家人、对自己负责。
会上检察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层次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和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打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