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自觉担当起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牵头抓总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群众身边、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主责单位切实履职,不断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六聚焦、六推动、六落实”,强化对全县的疫情防控情况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疫情期间共下发通报35期,发现督促整改问题150余个,处理问题线索34件,追责问责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对8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对秋冬季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力的杏坪镇卫生院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
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了《柞水县2020年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三排渣三清零”百日冲刺行动工作方案》《柞水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监督监管盲点。今年以来,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5件,追责问责91人,立案查处26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诫勉56人,约谈提醒11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排查,对15户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的商户和22家采用“野生小鱼”等欺骗宣传的商户予以责令整改,对2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查封食品非法加工点1处;清理规范各类检查、督查、考核、评比、填表等事项,印发了《柞水县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细则》,严禁中小学假期违规补课、有偿补课问题;坚持惠农政策“一卡通”发放的专项治理,对11个重点村(社区)的财务进行审计,规范了村级财务。
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对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贫困边缘人口、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8类人员进行了“过筛子”排查纳入;对全县331名有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安排入住机构、1641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对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1个,清理不称职、不尽职党组织书记3人,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不符合条件村干部15人;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坚决纠正哄抬房价、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聚焦环境保护、营商环境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力度,检查企业171家次,立案查处10起,罚款24万元,查封扣押1起,移送行政扣留1起2人;对小岭梁上5家砂石转运站进行检查,立案查处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5份;封堵排污口15个,接入市政管网11个。取消不必要的审核环节,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推动网上办理事项485项,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推行免费快递、免费复印、免费刻制公章等办事服务事项;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督促33个监管部门录入监管事项80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