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县监察委员会对杏坪镇干部张延涛的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20年7月,张延涛等四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林地征占、环评报告等手续的情况下,在柞水县下梁镇新合村三组高家沟一带开挖山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采砂、洗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2021年10月,柞水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张延涛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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