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压发力,用监督执纪问责全力协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2件,办结12件,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
责任压实到位。先后召开12次专题会议,制定出台了《2020年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联系镇办和部门的督查指导力度,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的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
线索摸排到位。充分发挥信、电、网、微等“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和实名有奖举报等载体,不断拓宽群众监督举报的便捷途径。定期与公安、政法、扫黑办等多个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查找隐藏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动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下沉社区企业,深入排查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清仓”工作,对今年以来县扫黑办和县纪委自收的10起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所有线索按期查结。
机制保障到位。制定了《柞水县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和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追究、线索摸排与移交、举报违法违纪线索奖励等工作制度,构建了从请示报告、线索移交、案件查办到责任追究的全链条制度体系,坚持实行专案督导、领导包抓、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同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措施,严肃查处发生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督促整改到位。在扫黑除恶腐伞网案件查办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公检法单位,针对暴露的行业监管漏洞和体制机制缺陷,共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检察建议书”2份、“公安提示函”2份,督促相关部门以案促改、建章立制。联合县委组织部,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1个,清理不称职、不尽职党组织书记3人,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不符合条件村干部15人,深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同时,做深做细执纪后半篇文章,加大查处案件的曝光力度,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持续强化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