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开展“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以来,凤凰镇立足防汛实际、积极担当作为,在防汛救灾“人盯人”防抢撤工作中,探索建立了“人帮人”“1234”工作法,着力化解防抢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秉承一个宗旨。动员镇村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零伤亡”的宗旨,有序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坚持两项原则。一是坚持“先抢人,后抢物”原则。根据撤离预警信号分别在六小时、两小时、一小时和半小时不同级别要求,按照“先抢人,后抢物”原则适时、快速、果断组织隐患点群众撤离至避灾安置点,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坚持“先撤人,后抢险”原则。根据撤离预警信号分别在两小时、半小时和灾情已经发生的不同情况,在确保撤离人员和突击队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有序高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落实三级帮撤。结合隐患点群众家庭及周边居民实际情况,落实责任,确保隐患点群众能快速、有序、安全撤离。一是实行户内帮撤。隐患点群众家庭中青壮年能够满足撤离要求时,由家庭内部成员互相帮助撤离。二是实行片内帮撤。隐患点群众家庭中青壮年不足时,在其周边居民中明确帮撤人员,在发生汛情时及时到位帮助撤离。三是实行村内帮撤。隐患点群众家庭中青壮年不足、周边居民家中青壮年人数仍不满足撤离要求时,在其所在村毗邻辖区的青壮年党员、青壮年村组干部或公益岗人员中明确帮撤人员,在发生汛情时及时到位帮助撤离。
实行四色管理。针对撤离群众中特殊撤离对象自身的不同情况,实行红、黄、蓝、白“四色管理”的工作方法,对特殊撤离对象进行细化,即红色代表卧病在床、不能行动的群众,安排3名帮撤人员协助撤离;黄色代表肌体残疾、行动不便的群众,安排2名帮撤人员协助撤离;蓝色代表需要人拉、抱协助撤离的群众,包括3岁以下幼儿(含3周岁)、60周岁以上老人(含60周岁)等群众安排1名帮撤人员协助撤离;白色代表相互结对,可自行撤离群众。
目前,凤凰镇防汛救灾“人帮人”“1234”工作法已初见成效,通过组织防汛实战演练、配齐防汛物资储备、落实三级帮撤人员等工作,结合持续开展的作风建设工作,镇村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士气进一步提振,担当精神进一步增强,为我镇平稳安全度汛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