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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探照灯”向内 杜绝“灯下黑”
时间:2020/05/07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杨丹   点击:

 

自《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出台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通过学习教育、对照自查、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划出纪律红线,把“探照灯”照向“自家人”,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划明纪律防线。先后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省纪委印发的《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和市纪委《关于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工作的通知》,将《通知》《办法》的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学习传达全覆盖。4月10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干部集中学习了《省纪委监委机关带头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的六条措施》。积极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约束,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形成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开展对照检查活动,确保落实到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专人负责、专责管理报备工作,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对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10种情形和请托违规办事的6种情形备案要求、报备程序、时限要求。全县93名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对照《办法》开展自查和登记备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定期对各纪检监察室承办案件进行抽查回访、专项回访、重点回访,同时建立与案件监督管理室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情况快查快结。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狂“权”末路》警示教育片,对7个典型案件进行内部通报,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写心得体会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做到规定要求的认真执行,规定禁止的坚决不做,不触碰底线,不违纪违法,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规范履行行为和权力运行,坚决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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