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家脱贫摘帽后,负责包扶你家的干部还来吗?”“来了后具体都些干什么?”近日,柞水县联合督查组来到红岩寺镇大沙河村抽查部分2019年脱贫摘帽贫困户,详细了解摘帽后落实“四个不摘”的情况。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摘帽成果,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指标,全面加强对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组织部、政法委等单位组建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饮水、安全住房、教育、医疗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并对脱贫攻坚主责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脱贫摘帽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干部作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进行综合研判、批办核查。
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该县出台了《柞水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和脱贫任务“清零”、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问题排查整改等方面出现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严肃处理,细化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实施责任追究的33种情形。今年一季度,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扶贫领域问题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
“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以务实的作风和铁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