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警示教育,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现将柞水县纪委监委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柞水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党东章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6年1月12日,柞水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党东章主持召开县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参与2015年病历评审的四名兼职医务人员发放2015年病历评审补助15999元;2016年12月20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参与帮扶的人员下乡每车每天补助30元私车使用费,并通过差旅费予以报销,共报销费用2130元,2020年6月17日,党东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营盘镇两河村党支部书记唐安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礼金的问题。2019年3月14日,营盘镇两河村党支部书记唐安明在家中为其子举办婚礼,收受亲朋及乡邻430人礼金184450元,其中违规收受本村贫困户及服务对象79人礼金共计22800元。2020年6月17日,唐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