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洛市各中小学校门口,“校服采购需求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公示牌格外醒目。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以校服采购这一“小切口”为切入点,创新实施“阳光校服”工程,通过精准监督、系统治理,家长满意度提升至96.5%,以“小监督”撬起了“大治理”。
校服采购看似小事,却关系着千家万户。市纪委监委在调研走访中发现,部分学校存在校服采购程序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市纪委监委将校服采购监督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的重点,打出监督“组合拳”。成立专项监督组,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服清风”行动,通过“码上监督”平台收集意见建议23条,推动解决实际问题15个。
“从面料选择到价格谈判,我们家长都有发言权,这样的校服孩子穿得舒心,我们买得放心。”商州区第一小学家长代表王女士说。为确保校服选用过程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指导市教育局创新推出校服选用“五步法”:一看面料、二摸质感、三选款式、四定厂家、五谈判价格。整个选购过程,除家长代表参与外,纪检、质检、教育部门均全程列席监督。
一位参与竞标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我们提供的校服和其他企业校服打乱编号,家长通过‘五步法’直接投票、现场出结果,中没中标我们都心服口服。”这种公开透明的选用模式,既保障了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也让企业心服口服。截至目前,全市328所中小学全面实施校服“阳光采购”模式,让校服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我们健全完善校服企业负面清单,对质量不达标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立案处理。”市市场监管局价竞科科长李拥军介绍,为确保校服质量安全,商洛市创新实施“双随机”抽检机制:随机抽取学校、随机抽取批次。截至目前,全市已抽检校服生产企业4家8批次,覆盖率达100%。
在商南县,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教体局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征求购买意向、组建选用机构等校服采购程序,各中小学校对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等信息进行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前总担心校服贵、质量差,现在全程透明,我们心里踏实多了。”一位学生家长感慨道。山阳县纪委监委推动县教体局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多方代表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针对校服采购中的廉洁风险点,市纪委监委推动建立“三公开”制度:采购流程公开、中标企业公开、价格明细公开。同时,推行“家长监督员”机制,每所学校聘请3—5名家长全程参与监督。另外,推动市场部门建立校服质量“双追溯”制度,既追溯生产企业责任,也追溯采购环节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市教育局出台《规范校服管理工作措施》,明确“五个严禁”:严禁强制购买、严禁加价销售、严禁指定品牌、严禁收受回扣、严禁质量不达标。建立校服“双备案”制度,所有采购合同须向教育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制定了全市校服采购规范流程图,将校服采购细化为15个步骤,每个环节都清晰明了,基层学校非常欢迎。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发现校服采购违规问题6个,移交问题线索1条。
面对家长降费减负的期盼,市教育局明确提出限数量、限价格、限范围“三限”要求,征订各季校服最多不超过3套,价格不超过市场询价最高限价,不得征订校服以外的其他类型统一服装、用品。
柞水县职教中心创新推行学生军训服学校出资采购、学生循环使用模式,既减轻了家长负担,又培养了学生的节约意识;商南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教体局积极与供应商沟通对接,为5189名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减免校服费用12.63万元……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让校服真正成为学生的“放心服”、家长的“舒心服”。目前,“阳光校服”经验已在全市教育系统推广,成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示范样本。
“治理之道,必先治小。”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小切口”监督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各领域治理创新,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下一步,将把“阳光校服”经验拓展到教辅材料、学生营养餐等领域,构建更加完善的监督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