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线索涉及的被调查人为事业单位人员,问题涉及违规报销等问题,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
近日,为进一步履行好审查调查工作职责,促进案件查办和案卷整理工作规范化管理,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紧紧抓住案件查办前、查办中和查办后的三个关键环节,严把案件受理关、审查关、审理关,案件办理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案件查办前严把受理关。“经与该同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对,该同志目前的工资职级为管理九级,相当于科员,该同志的问题线索属于我们纪检监察组的受理范围。”“这两名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属于正常信访诉求,应当由信访局和相关单位协调解决,不属于我们纪检监察组的受理范围。”每收到一个问题线索,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都会定期召开组务会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同时,积极组织本组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与协作区纪检监察二室和分管领导沟通交流,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案件查办中严把审查关。“我们已经调取了该同志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发现了该同志在工作中有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是否可以将我们发现的问题向该同志出示,请他予以说明,这样有利于尽快核实。”一名组员在研究问题线索处置的一次组务会上提出。“我不赞成一开始就将我们掌握的有关证据告知被调查人员,虽然这样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但是,不利于被调查人员主动交代我们未能掌握的相关问题线索。”另一名同志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为了有效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在核实处置过程中,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也采取不定时召开组务会方式,综合分析已掌握的证据、问题线索处置现状、遇到的困难等,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对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提高案件质量。
案件查办后严把审理关。“我们要搞清楚该同志的政治面貌,确定是否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要求,及时召开组务会研究案件审理室反馈意见,查漏补缺,对案件查办程序、文书制作、证据链、准确定性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再强化。2021年以来,共查办案件6件,案件质量均得到了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