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为教育引导被监督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问题发生,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特向被监督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一、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廉洁过节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日礼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住宿、旅游安排、娱乐活动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参与迷信、赌博活动;严禁违规饮酒、酒后驾驶;严禁违反节假日值班纪律、防汛、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表率
被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立好标杆、做好表率,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节日提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约束家人,当好贤内助,把好“家门关”,做家庭助廉的支持者和参与者,树牢家庭思廉、助廉、倡廉意识。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平安过节
安全、合理安排节日计划,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公共秩序及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控,确保节日安全,时刻牢记党员干部身份,严格管控自己的不当行为,避免负面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