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派”的权威、“探”的作用,强化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促进作风转变。
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建立完善责任清单监督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办考评系统的要求,适时督促被监督单位及其班子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落实责任清单任务,实现主体责任落实的清单化管理。二是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完善领导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职责内容。三是及时认真审核各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完成情况,并指出存在问题,敢于驳回党员领导提交的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目前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个。
聚焦监督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监督。一是重视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制度,通过参加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会、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各类会议,对重大问题决策程序进行有效监督、提出建议,从源头上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二是通过明察暗访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对被监督单位干部作风、日常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暗访督查15次,对干部职工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当场教育、现场批评,促进干部职工作风有效转变、工作状态迅速调整。三是注重摸排问题线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登记汇总。同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件、问题线索的受理和收集,细致开展筛查分析,为问题精准解决、案件顺利查办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对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可能影响公平正义、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过程监督,对实施阶段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逐一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第一种形态”进行干预引导,避免问题积重难返。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让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