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到县公安局指导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效果明显。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公安局党委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今年5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4 个方面12个问题。问题反馈后,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整改问题领导小组,对标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及时开展了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整改。6月9日,公安局党委召开了第18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应邀参加会议,在听取公安局政工部门整改工作安排后,纪检监察组组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稳步推进。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办公,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二是要细化任务,明确重点,有的放矢。要按照一个问题的一名领导、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个问题一个责任人的要求将问题细化,做到有领导有方案有人员有落实。三是要倒排日期,强化督促,限期整改。要明确时间表,抓好督促检查,对在整改工作中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的,严肃处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先后3次到公安局指导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对接、指导,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