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按照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对被监督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三个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体责任清单载体资料不全、个性清单任务欠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专项整治”以及“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等三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及时等问题,纪检监察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一是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快速整改存在问题。要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树立表率作用;分管领导要直接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二是要强化督察,严肃纪律,倒逼责任落实。被监督单位政工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列出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按照上级要求督促任务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开展督察,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三是强化管理,建立台账,完善载体资料。要压实办公人员责任,建立台账,收集整理好各种载体资料,确保主体责任督办系统线上线下一致,总结汇报和实际工作相符,经得起各级组织的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