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县纪委监委召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动员部署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袁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体现一个单位作风和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强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培养纪检监察机关优良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机关整体发展、加强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凝聚人心共识、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二要明确目标,严格标准,扎扎实实推进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机关全体干部要抓实学习教育,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合理设置学习内容,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抓牢创建载体,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激励干部职工人人争当先进,提高工作效率;要抓常业务工作,坚持把创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抓细文档资料,建好各种台账,及时收集资料,加强文档管理。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目标。要夯实工作责任,把文明创建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室部,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要求和完成时限,相关责任主体要逐项抓细、抓好、抓实;要营造创建氛围,以多种形式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过程及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创建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督促检查,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各室部、干部职工等年度目标任务管理考核,确保取得扎实成效;要坚持统筹兼顾,把文件单位创建工作同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支部规范化建设和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真抓实干、扎实工作,确保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汪正柱宣读了《县纪委监委机关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